伤寒研读

学习《伤寒论》的体会(一)

程门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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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《伤寒论》的体会(一)

《伤寒论》是中医讲辨证论治的第一部好书,是中医的理论基础。辨证论治,首重八纲,《伤寒论》首先说明了八纲辨证的方法。虽然它并没有明文提到八纲,但实际上处处都是讲八纲辨证,而且讲得非常具体,一一都出诸实践,有理、有法、有方、有药,不落空谈,是中医书籍中最切合实际的一部著作,所以历代中医师都非常重视,注释者亦最多,这些注家,对仲景的精义各有发挥;但也正因注家繁多,人自为说,因而莫衷一是,反晦原意,致有注释看得越多反使人有糊涂之感,我认为这是得失相等的。其实,《伤寒论》的原文,除个别句文外,一般还是很好懂的,与《内经》不同。

《内经》是古代韵文,例如“曰阴曰阳,曰柔曰刚,幽显既位,寒暑弛张,生生化化,品物成章”等。《伤寒论》则是古代白话文,譬如“啬啬恶寒,浙渐恶风,翕翕发热”等句,都可能是当时的俗语、形容辞,都给保留下来了。可见作者的本意,就是要使人易于了解,而不是故意使人费解。当然,其中也有部分是韵文式,那是另一回事。因此我主张读白文,不读注解本,尤其是西医师学习中医,对医学与文学都有一定的基础,不看注解,多读原文,不为一家之言所拘,则更能发挥独立思考的作用。读的方法,可拣为数约占十之六七的、容易看得懂的先读;然后拣约占十之二三的、不易懂的读;最后再读那些很难读的条文,为数不过占十分之一;老实说,这些难读的条文,实在已属可有可无的了。这是一。

《伤寒论》的八纲辨证方法,是以六经为基础的。讲到六经,就必须承认两点: 第一点是承认经络学说,《伤寒论》的六经,是与经络学说分不开的,详言之则分手足十二经,合之则为六经。第二点是承认《伤寒论》六经与《内经热论》六经的一致性。有些中医同道,对这些问题的看法,思想上很混乱,他们似乎承认经络学说,又似乎不承认经络学说;似乎承认《伤寒论》是《内经》之发展,又似乎与《内经》不同,这是不对的。尽管《伤寒论》中在某些枝节地方与《内经》有些不同,但它的思想发源、理论指导,是与《内经》一贯的。

仲景在他所著的《金匮》中,如《藏府经络先后病脉证第一》及《中风历节病脉证并治第五》等篇内,也说明这个问题。其意义即是: 外邪侵犯,由肌腠经络而腑而脏,是其常;由经犯脏,或径犯脏,是其变。常者轻,变者重;常者缓,变者速,各有其一定的过程。故离开经络而谈六经,其弊也浅;分割《伤寒论》与《内经》中的六经为两回事,其弊也拘。要知《内经·热论》是根据经络来讲的,它所举的六经症状,虽然不够完全(《伤寒论》作了很大的补充),但毕竟是根据经络而表达的,其具体症状,在临床上都可以看得到,怎么可以说它是不同呢?其中最大的误会点,是在《内经》说“其未满三日者可汗而已,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已”的两句话。人们认为《伤寒论》的三阴病多是宜温,三阳病也不尽可汗,无法解释《内经》的两句话,遂认为仲景《伤寒论》是特创的见解,与《内经》不同,不是一个体系,其实完全不合。要知道《内经·热论》是单论热病在六经的变迁,它始终是一热证,后世刘河间心知其意,故云“六经传受,自始至终,皆是热证”,所以在三阴可泄。所谓“泄”,不一定是用“下”法,但是包括“下”法在内。譬如少阴病之急下存阴,是热病,是“下”法;同时少阴病之黄连阿胶汤证,旨在养阴泄热,也是热证,也是“下”法。而“三日可汗”之意,也不是说三阳经都要发汗,而是三阳经可从汗解。太阳不必说,少阳上焦得通,津液得下,胃气因和,濈然汗出而解;阳明欲解时,里气通,壮热退,也多是从汗解的。

而整个《伤寒论》却是论六经的各证(主要是伤寒),以其范围广、变化多,补充了《内经》之不及,补充了具体方药,比起《内经》来,是大大的发展了。我常常说: 仲景的《伤寒论》丰富了《内经·热论》的内容,叶天士的《温热论》又丰富了《伤寒论》的内容,它们是相互联系而发展着的。如果执而不化,强加分割,则势必步步荆棘、处处是矛盾了。

如承认《伤寒论》的六经是从《内经·热论》六经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话,由是而知《伤寒论》决非仲景个人所创作,也决非个人经验,因为个人经验,不可能如此丰富而准确。更不是个人的推想与杜撰,如果是杜撰,那是经不起考验的,又不足为训了。我的看法,《伤寒论》有三种文字,不能等量齐观。第一种是已经总结为规律性的颠扑不破的文字。譬如太阳病之脉浮、头项强痛而恶寒;少阳病之口苦咽干目眩;阳明病之胃家实;太阴病之自利不渴、腹满时痛;厥阴病之气上撞心、心中疼热、饥而不欲食、食则吐蛔、下之利不止;少阴病之脉微细、但欲寐等等,均是主要规律性文字,必须记熟的。六经主要方剂,如太阳之麻、桂、大小青龙、栀豉;阳明之葛根芩连、白虎、承气;少阳之大小柴胡;太阴之理中;少阴之白通、四逆;厥阴之乌梅、当归四逆等,亦是主要规律方剂,也是必须熟记的。第二种是个别经验,其中可能掺杂后来诸师记录用方经验之语在内。

譬如宋本《伤寒论》29条、30条,证象阳旦、四逆、脚挛急、谵语等同时并见,治法以先复阳、后复阴,最后用下治其谵语。这方法是否妥当?值得考虑。诚如杨杏园所谓“从未见过,古人亦无此条例”,真是见道之言。这一类经验,固然还应重视,但毋须过分,与第一种的条文相比,两者不能同等看待,如果一律看待,反钻入牛角尖了。第三种是四言韵文式的文字,这与《伤寒论》正交朴实无华、字字着实的文字文法,迥乎不同,不可能是一个人的手笔,这可能是王叔和所加入的。例如116条:“微数之脉,慎不可灸,因火为邪,则为烦逆,追虚逐实,血散脉中,火气虽微,内功有力,焦骨伤筋,血难复也。”就是四言韵文一类的文字。当然我们也要重视,但非原作,就不能与规律性的文字等量齐观了。所以必须分别此三者的不同,方能很好地读《伤寒论》。

至于文字上面有传写错误的,譬如176条:“伤寒脉浮滑,此以表有热,里有寒,白虎汤主之。”就明明是传写的错误了。白虎为清热之剂,如何说是里有寒?白虎汤并不能退表热,如何说是表有热?以前注家对此条各有所解,振振有词,有的说“寒”字是作“邪”字解的;有的说“寒”是指远因而言,今已郁而化“热”矣;有的说“寒”字古人作“痰”字解,详引古书以鸣其博。此均为妄人妄语,蹈注疏家恶习者也。不思仲师一部大书,千言万语,无非欲使人明了阴阳表里寒热虚实八大纲,焉有于此条则突发奇想,而将绝对相反字面用于其间,引人故入歧途,使后人多出如许议论耶?全部文字处处明了,独此相反,决无其事,理不可通,其误无疑,改之最为了当。但是又有人说,表有寒也不可用白虎,当改为表有热里有热,如《金鉴》引王三阳即作此说法,这就不妥当了。如果如此,即当云“表里俱热”,不应云“表有热里有热”,盖古人文法不如是。

应知“表有寒”,不是指寒邪而是指表有恶风、恶寒、肢厥等症之简称,乃续上二条而言之。“里有热”亦是指热症,非指热邪,知此,则文义目顺。后人误以“寒热”二字指病邪,遂觉处处不可通。其实乃不善读书所致,非书之过耳。我个人体会,读这一条,应与厥阴篇350条并看,原文为:“伤寒脉浮而滑者,里有热,白虎汤主之。”厥甚者应无脉或者微细、沉细,现在不见沉细,反见浮滑,即可断言其厥是热厥,故云里有热。以此证彼,此条既明言里有热,就不可能另一条言里有寒;此条明言脉滑而厥,即可推知另一条的表有寒,一定是指厥逆证状。此条言滑,另一条言浮滑,可以互通。总之,两条一比,其误自明。此条是精华,另一条即可有可无矣。又如141条的“寒实结胸无热证者,与三物小陷胸汤,白散亦可服”,又应当以方证症,来矫正条文的错误。三物小陷胸(黄连、半夏、瓜蒌实)为辛开苦泄滑润之剂,是治热实结胸的轻方,但决不能治寒实;条文既明言寒实,又明言无热证,断非所宜。三物白散(桔梗、贝母、巴豆)乃是破寒结的主要方剂,二方一比,其误立明,或是误抄又经人矫正者乎?然其非一人手笔,固可断言了。

又如38条:“服桂枝汤或下之,仍头项强痛,翕翕发热,无汗,心下满微痛,小便不利者,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生之。”去桂必是去芍之误。因为头项强痛发热,无去桂之理;因无汗心下满,故去芍;因小便不利,故参五苓意加苓、术,定法面面俱到。文字传钞之误,不仅这一些,还有脱节的、不能解释的,不一一举例了。大概流传既久,又经前贤秘藏(江南诸师秘仲景方不传),这些毛病,都是不可避免的,都应当分别来对待。

读过《伤寒论》以后,可能会产生这样的体会: 以为病邪不解,多半由于失表或者表不得法(如早用柴葛引入少阳阳明之类)所致;病情的变化,多半由于误汗、误吐、误下所致,甚至因而变成坏病。根据这一体会出发,似乎不失表,则病邪不至于发展,不误汗吐下,则病情不至于变化。如此说来,不治岂不是更好一点,从前人有“不服药为中医”的说法,可能是由此误会而来的。所以有些一知半解的人,逢到病情急变,每将一切责任,推之于医人的处理不当,而一般注解及讲授《伤寒论》者,也每每根据原文强调这一点,这是我认为不合适的。初读《伤寒论》时,没有分辨的能力,等到临床了一个时期之后,就发现了问题。

譬如一个病狂,通过很好的表散以后,得汗甚畅,热亦退下,不能说是失表或表之不当了;但是明天热势复起,渐次变严重起来,这是误治呢,还是自然变化呢?也有同一证候,用同样的发表退热方法,有的一二剂霍然痊愈,有的一二剂后变化丛生。因而感到这些变化,未必都是药误而来,而有自发的现象在内。表之不尽而转变者,是余邪;表之不当而转变者,是余波,其证多比较轻浅,经过治疗,很快就会恢复。而重证多数是自发于本经,如汗不彻而传少阳之小柴胡证,汗太过而传阳明之单纯燥屎证,是诚有之;而发热汗出不解,心下痞硬,呕吐而下利,往来寒热而又热结在里,脉沉实弦数者,便是少阳病本经之自发症状。又如汗出、壮热、烦渴引饮、谵妄同见之阳明证,便是阳明本经之自发症状。因发知受,未发以前,固不易断言者也。葛根黄芩黄连汤证是阳明自发,太阳少阳合病之黄芩汤证也是少阳自发,三阳合病之白虎汤证,更是阳明自发。我体会原文三阳证之自利与三阴证自利不同,三阴自利是虚寒,三阳自利是伏热,误下下利不在此例。

所谓合病,即外感引动伏邪之意。太阳未解,阳明已见;太阳未解,少阳已见,故谓之合。本经自病,其动也必因外邪;进而体会到原文第5条“伤寒二三日,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”句,正说明此理。因没有发现少阳阳明的证状,故云“不传”;因本经没有自发的伏邪,故不出现症状。再从第4条:“伤寒一日,太阳受之,脉若静者为不传;颇欲吐,若躁烦,脉数急者为传也。”更明显地托出了传变是由于蕴伏自发之症状脉象。烦躁是热征,数急是热脉,欲吐是邪势欲发的先兆,仅一二日还是太阳受病的初期,如果脉静而不见欲吐、躁烦、脉数急等症,便是不传。如果见了,便是传变。故将第45两条合并起来一看,就可恍然大悟。病之传变,并不关乎治之得法与不得法、失表或表之不当,而关键在于本经有否蕴伏之邪。如果没有蕴伏,很快就好;如果有蕴伏,那就难说了。所以我强调“新邪引动伏气”的论点,认为外邪无伏气不张,伏邪得外感乃炽。不论其新邪为寒为温,必内有蕴伏,才有变化鸱张之可能;如无蕴伏,麻黄汤一剂就能解决了,或者桂枝汤一剂,也就解决了。麻黄证有传变的多,因为无汗脉紧,变化是不一定的;桂枝证传变的少,因为汗出、脉缓之症,与脉数急有很大的距离,故变化就小,所以桂枝汤证有十余日还存在而不变者,即内无蕴伏之故。

读《伤寒论》,各人体会的重点是有所不同的。譬如61条:“下之后复发汗,昼日烦躁不得眠,夜而安静,不呕不渴,无表证,脉沉微,身无大热者,干姜附子汤主之。”从来解释的人,都着重在日夜两个不同点上面,因而得出结论,日间阳盛,邪正犹能相争,故烦躁;夜间阴旺,没有相争的能力,故尔不烦;表示比日夜都烦者为更重,说明此汤比四逆汤更为单刀直入。若仅就本条之文来解,言之有理,似乎可通;倘参考各条,何以许多更严重的亡阳证都不说起日烦夜不烦呢?即以本条其他各症来看,没有呕,没有渴,没有四逆,没有下利,没有真寒假热的现象,一切都比四逆汤证轻得多了,如何可说比四逆证更重呢?一定认为日烦夜静是姜附二味的特点,理由是不充分的。纵有,也是仅见此条,不能作为一个普通规律来对待,仅仅是个别经验而已。

我个人的体会不是如此,我认为烦躁本是热病主要症状之一,热邪炽盛要烦躁,热邪深入也要烦躁,阴症阳症俱有烦躁;温病的烦躁,多用凉药,可是伤寒的烦躁,多用温药的(当然,三阳烦躁也用凉)。烦躁而用温药,是要审慎的,要有其必要条件的。这一条对烦躁症用姜附,分别得非常仔细。首先说明其症是不呕不渴、无表证、身无大热,表示并非邪热外盛,或邪热内传之烦躁,这就与第4条和38条大青龙证“太阳中风,脉浮紧,发热恶寒,身疼痛,不汗出而烦躁者,大青龙汤主之;若脉微弱,汗出恶风者,不可服之,服之则厥逆,筋惕肉,此为逆也”之文,大大不同了。脉沉微亦与脉浮紧、脉数急作了一个明显的对比,如此即知既非邪热内盛之烦躁,又非表邪闭郁之烦躁,其为虚阳上泛之阴躁,殆无疑问矣。同时更了解到69条“发汗若下之,病仍不解,烦躁者,茯苓四逆汤主之”的病仍不解,决非表邪之不解或里热之不解,乃是烦躁不解耳;或者如38条之汗出恶风、脉微弱之病不解,亦有可能。其次,干姜附子汤只二味,另有一张栀子干姜汤也是二味。前者热药配热药,其力大而专;后者热药配清药,其用复而奇。两条作一比较,如80条“伤寒,医以丸药大下之,身热不去,微烦者,栀子干姜汤主之”,身热不去、微烦,是栀子所主,然则干姜之主症何在耶?《金鉴》对此不得其解,以致欲以78条之“大下之后,身热不去,心中结痛者,未欲解也,栀子豉汤主之”互相交换,正以不得其用干姜之证据耳。其实即在“丸药大下”之语,用丸药而且大下,必致便溏清稀,伤其脾阳;极浅者亦必便溏不实,用干姜以温中下者,正在此点。柯氏谓此方乃泻心之化方,甚合,实则缩小范围耳。泻心证亦缘误下而来,与此相似,惟症较显明而重,此即雏形之泻心耳。大下、微烦,均有深旨,不可轻轻放过。泻心之干姜配黄连,与此方之干姜配栀子,同而不同。黄连苦降力大,直通中下,配干姜则成苦辛通降。栀子宣泄力优,配干姜则成辛通苦泄,所以栀配豉成栀豉汤,可以发散,可以宣通;反之,若黄连则不能矣。

前面已经说过,《伤寒论》的中心思想是辨证论治,我们读《伤寒论》,若把有关条文相互联系而作比较,更能体现出它的辨证论治精神。例如:

370条:“下利清谷,里寒外热,汗出而厥者,通脉四逆汤主之。”371条:“热利下重者,白头翁汤主之。”372条:“下利腹胀满,身体疼痛者,先温其里,乃攻其表,温里宜四逆汤,攻表宜桂枝汤。”374条:“下利谵语者,有燥屎也,宜小承气汤。”

合观此四条,即知下利既有虚寒证,亦有实热证。虚寒以四逆为主,热利当以白头翁汤为主,热实即以小承气为主矣。下利为里证,如果兼夹表寒者,仍当先温其里,后攻其表。先分寒热,后分虚实,再分表里,层层深入,辨证之法,层次井然。分别四者之差后,进一步即知364条的“下利清谷,不可攻表,汗出必胀满”句,正为372条作注脚;366条的“下利脉沉而迟,其人面少赤,身有微热,下利清谷者,必都冒汗出而解,病人必微厥,所以然者,其面戴阳,下虚故也”,正为370条作注脚;而365条的“下利脉沉弦者,下重也;脉大者,为未止”和363条的“下利,寸脉反浮数,尺中自涩者,必清脓血”,正可为371条作了补充;373条的“下利欲饮水者,以有热故也,白头翁汤主之”,亦为371条作补充也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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